近期,江西、沈陽等多省市校服管理推行“全市統(tǒng)一校服”,各市校服款式征集活動引發(fā)了各界關注,也引起了眾多家長、網民對“深圳模式”的思考。
名義自愿下的“事實強制”
2002年起,深圳推行全市統(tǒng)一校服款式,名義上遵循“自愿采購”原則,實際是名義自愿下的“事實強制”。當一所學校90%以上學生穿著同款校服時,未購買的學生陷入“群體孤立”。這種“事實強制”與教育部《中小學學生校服管理辦法》中“學生及家長自主選擇”的基本精神形成直接沖突。
若完全放開自愿性,統(tǒng)一款式會因采購零散失去規(guī)模效應,導致“統(tǒng)一標準無實質意義”的執(zhí)行困境。江西統(tǒng)一校服的政策剛出,不少家長在社交平臺吐槽:“擬定的校服根本沒經過投票,都是內定的”,決策機制的缺失剝奪了教育共同體的參與權。校服從教育符號異化為管理工具,折射出行政權力對個體選擇的隱形擠壓。更有家長直接質疑:為什么各市要統(tǒng)一校服?每個學校自己的特色和辨識度是學校文化的一部分,失去了校服的意義。怕多收費防貪污,完全可以統(tǒng)一招標。全市統(tǒng)一款式的量,普通老百姓看了數字會覺得多,其實對于工業(yè)化生產來講根本沒多少。
強制統(tǒng)一的質量安全黑洞
“隱性強制”不僅侵蝕選擇權,更觸發(fā)質量危機。深圳校服統(tǒng)一款式卻不指定生產企業(yè),導致數百廠家復制同一設計。2023年,深圳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通報顯示,21家授權企業(yè)中13家存在商標侵權糾紛。更嚴峻的是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現象:不合格率長期高位:2019—2024年深圳校服質檢不合格率維持在12.7%-36.25%,主要問題包括甲醛超標、pH值失衡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。這些隱性危害直接威脅學生健康,如甲醛可引發(fā)皮膚癌變。
監(jiān)管失效:統(tǒng)一需求催生“地攤校服”“后備箱校服”等仿冒品,甚至都無“仿冒”可言,長得一樣都稱之為“校服”,都可以銷售。線上銷售隱蔽性加劇追溯難度,2024年深圳雖推質量監(jiān)管碼,但在分散的銷售網絡中形同虛設。
強制性的合理邊界何在?
校服“訂不訂”不應強制,但教育領域亟須厘清“可強制”的底線。安全標準必須強制:國標GB/T 31888《中小學生校服》明確甲醛含量≤75mg/kg、pH值4.0-7.5等強制指標。這些關乎生命健康的紅線不容妥協。新加坡模式提供借鑒:政府將質量指標與投標資格掛鉤,建立供應商“白名單”制度,破解“管生不管養(yǎng)”困局。行政強制需嚴格受限:遼寧、江西推行“一市一款”違反教育部規(guī)定——校服選用需家長學生代表占比80%,市級越權采購涉嫌行政壟斷。對比廈門改革:2023年下放采購權至學校,雙十中學通過設計大賽實現“一校一款”,學生稱其為“想焊在身上的校服”。
破局路徑:自愿選擇權與強制安全網的平衡
提高校服采購市場化、安全性,需構建“三層框架”:一是法律層面強制安全底線:省級建立質量追溯平臺,對甲醛、致癌染料等指標實施“一票否決”,可通過區(qū)域統(tǒng)一招標、多校聯合招標等形式選取安全品質有保證、網絡輿論評價高的校服企業(yè)。推行“黑名單”制度,對違規(guī)企業(yè)終身禁入。二是市場層面保障自愿選擇:學校組織家長委員會票選款式,如廈門要求更換校服需半數家長同意,保有校服的“一校一款”個性化、多樣性,讓校服真正成為學校文化內涵的表達。
三是社會層面強化監(jiān)督:家長作為實際消費者參與全流程,將采購變?yōu)椤叭^程民主課”。教育部需嚴查“為不出事不干事”的惰政,杜絕用行政便利犧牲學生權益。
校服采購的本質是教育治理的試金石。當“訂不訂”不能強制,“訂什么”的答案應在安全與自由間精準平衡——強制質量紅線,捍衛(wèi)自愿選擇權和自主審美權。唯有如此,校服才能從“統(tǒng)一的管理工具”回歸蔡元培倡導的“以美育人”載體,而非權力審美的犧牲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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